陆沉川的复核意见先交到了管理处。
他没有让沈知夏代送,也没把副本放在桌上等她看。经办人只按程序通知双方材料已经收齐一份,另一份须在月底前提交。直到八月最后一个探亲日,沈知夏主动问起,陆沉川才从个人夹里拿出自己的留底。
第一页写已完成的事:妻女专款继续核验,十二元抚养款按月到达;母女住房、信件和托儿授权不再由陆家代办;六个月内没有强行进入里间、带走小满或干预沈知夏工作。每一项后面都有对应日期,没有用“我一直努力”概括。
第二页写没有完成的事。欠款还没全退,假信还没全查清,他的探亲也仍会被任务打断。提前说了,比从前好,却还谈不上稳定。最末一行写:以上改进不抵销此前长期失察,也不构成要求配偶撤回离婚申请的条件。
沈知夏看完,问:“你在是否继续婚姻那一栏写了什么?”
“希望继续。”
陆沉川没有绕开,“后面也写了,若你决定结束,我配合办手续,抚养和旧账继续处理。”
窗外有人收晾晒的床单,竹竿碰在墙上,发出两声闷响。小满在托儿点上新班前的半日活动,屋里没有孩子能替他们把话题岔开。
“你希望继续,是因为这半年做到了这些?”沈知夏指着第一页。
“不是。那些本来就该做。”
“因为小满开始肯让你接?”
“也不是。她肯见我,是我和她的关系,不能替你答应婚姻。”
陆沉川停了一会儿,才把剩下的话说完。他希望继续,是因为这几个月真正看见沈知夏如何生活、工作和作决定以后,仍想成为她可以商量事情的人;也因为他不愿把过去造成的空缺交给一句离婚结束,再把偿还当成与自己无关。
“可我想,不等于你该给。”他说,“我把希望写进意见,是不想让你猜,也不想装成我已经无所谓。答不答应仍是你的。”